1.請攜帶上課講義。
2.出席滿分20分,每缺席1節扣1分。
3.以每兩節課為單位,第一次將進行課程說明。
4.小考卷,每份佔5分,共50分。
5.第12次考總評量卷,佔30分。
6.總24節課中,缺席達8節者予以扣考,不計成績。
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
若成績計算完後為40~59分的未通過者,
將於8/11(一)5、6節進行補考。(扣考者不得補考)
補考時請當場繳交已完成的講義取得補考資格,
並以補考考卷答對率達60%為補考及格標準。
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